※同一組團隊只能報名1個作品,同一作品不得以不同名稱或不同團隊來參賽
項目 | 競賽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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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上報名 | 即日起至114年4月8日(二)下午5時截止 |
(二)初賽(書審) | 114年4月14日(一)至114年4月18日(五) |
(三)決賽 | 114年5月3日(六) 8:00am-5:00pm |
(四)決賽地點 | 台北世貿一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5號) |
(一)指導單位:經濟部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技術司
(三)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類別 | 組別 | 獎項說明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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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應用類 | 學生組 | 金牌(8隊):新臺幣30萬 銀牌(8隊):新臺幣20萬 銅牌(8隊):新臺幣10萬 佳作(16隊):新臺幣5萬 |
得獎團隊的指導老師及該隊的學生成員都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的獎狀乙只。 |
企業公開組 | 金牌(1隊):新臺幣100萬 銀牌(1隊):新臺幣70萬 銅牌(1隊):新臺幣50萬 佳作(2隊):新臺幣20萬 |
得獎企業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之獎狀乙只。 | |
新創及中小企業組 | 金牌(1隊):新臺幣100萬 銀牌(1隊):新臺幣70萬 銅牌(1隊):新臺幣50萬 佳作(2隊):新臺幣20萬 |
得獎企業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之獎狀乙只。 | |
國際組 | 金牌(1隊):新臺幣100萬 銀牌(1隊):新臺幣70萬 銅牌(1隊):新臺幣50萬 佳作(2隊):新臺幣2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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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設計類 | 學生組 | 金牌(5隊):新臺幣30萬 銀牌(5隊):新臺幣20萬 銅牌(5隊):新臺幣10萬 佳作(10隊):新臺幣5萬 |
得獎團隊的指導老師及該隊的學生成員都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的獎狀乙只。 |
企業公開組 | 金牌(1隊):新臺幣100萬 銀牌(1隊):新臺幣70萬 銅牌(1隊):新臺幣50萬 佳作(2隊):新臺幣20萬 |
得獎企業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之獎狀乙只。 | |
新創及中小企業組 | 金牌(1隊):新臺幣100萬 銀牌(1隊):新臺幣70萬 銅牌(1隊):新臺幣50萬 佳作(2隊):新臺幣20萬 |
得獎企業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之獎狀乙只。 | |
國際組 | 金牌(1隊):新臺幣100萬 銀牌(1隊):新臺幣70萬 銅牌(1隊):新臺幣50萬 佳作(2隊):新臺幣2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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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競賽獎金皆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相關稅務(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0%、公司行號扣稅10%)
賽程 | 進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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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線上審查) |
依據所提交之「作品說明書」、「作品介紹影片」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報名團隊毋須出席。 |
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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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評分項目 | 說明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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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應用類/ IC設計類 |
產業應用性 | 作品之價值創造及應用效益。 | 40% |
技術創新性 | 獨特性與既有技術或產品的差異化程度。 | 30% | |
作品完整性 | 作品內容完整性及技術驗證之程度。 | 30% |
※鼓勵參賽者應用Github 、Stack Overflow、Hugging Face等國際開源平台,將酌予初賽加總分1~10分。
上傳競賽相關附件格式及資料
組別 | 佐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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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供執行單位查驗「在學身分」使用,若學生證為IC卡「無法辨識系所及註冊」時,請學校單位開立「在學證明」一併上傳) |
企業公開組 | 公司登記之證明文件 |
新創及中小企業組 | 公司登記之證明文件 |
國際組 | 外國國籍證明文件(非中華民國國籍) |
※報名網址:https://www.bestaiawards.com.tw 填寫報名資料。
※繳交參賽文件:請於截止日下午4時59分59秒前完成系統報名及文件上傳(報名系統將於下午5時關閉)。
(一) 參賽團隊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競賽須知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
(二) 參賽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對於獲獎團隊撤銷其獎項並追回獎金、獎狀:
(三) 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或新增團隊成員及指導老師。
(四) 團隊成員應自行分配隊伍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如有任何問題(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均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 參賽團隊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相關評選、表揚、媒體採訪報導、後續效益追蹤及推廣宣傳,無償提供參賽作品相關資料(作品簡介及作品影片),於國內、外非營利使用,促進資訊創意發想交流。
(六) 主辦單位得視實際狀況,保有調整獎項名額、獎狀落款及修改本活動之權利。
(七) 領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0%、公司行號扣稅10%),且得獎者須依規定填寫並繳納相關單據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八)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九)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改競賽相關須知,並公布於競賽網站,參賽團隊應經常瀏覽網站公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議。